BOT模式發展到現在,已經不單純是建設一一經營一一移交的形式,從廣義上講是指投資方與受益方多種形式的合作,還包括BOO(build-一own一operate),即建設一一擁有一一經營的模式,指項目一旦建成,項目公司對其擁有所有權,當地政府隻是購買服務項目服務;BOOT(build-一own一operate-一transfer)即建設一一擁有一一經營一一轉讓的模式,指項目公司對所建項目設施擁有所有權並負責經營,經過一定期限後,再將該項目移交給政府;BLT(build-lease-一transfer)即建設一租賃轉讓的模式,指項目完工後一定期限內出租出第三者,以租賃分期付款方式收回工程投資和運營收益,以後再將所有權轉讓給政府等等。
在學校熱泵工程BOT模式中,經銷商先出資建造,然後投資方,也就是該經銷商去自己經營。有些是直接從IC卡上收費,收取多少都算是投資方的成本回收,等到一定時期之後,該經銷商再無償轉讓給校方,由學校接受繼續經營。雙方都在合同中明確規定,經銷商要..在一定的售後期間內,經銷商對熱泵熱水係統的售後負責,經銷商派人進行管理、維修;售後期之外,由校方負責,經銷商與該項目完全脫離關係。
另一種方式也是可以直接收取熱水的費用,就是賣熱水給學校,每一噸熱水收20~30元不等的費用,這樣的做法是經銷商對熱水係統的售後更加有..,直到雙方之間的合同終止。